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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
  • 2024汽车轻量化论坛在京召开
  • 《202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发布
  • 2023年新能源汽车智新峰会今日在京召开
  • 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202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 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尘埃落定
  • 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发车仪式盛大举行
  • 2019年新能源汽车智新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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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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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2025-0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步伐,2025年5月20日,由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活动,在广州广汽集团总部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以搭建汽车产业供需对接平台为核心,旨在推动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深度协同发展,吸引了二十余家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代表积极参与。   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主编李方正,广汽集团前瞻技术部部长刘巨江、采购本部动总与智联部部长黄日昌、采购本部车体部部长郭劲松,以及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副总裁厉思杰、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波、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裁艾传斌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 在交流过程中,刘巨江介绍了广汽集团的研发规划。他表示,广汽期望与合作伙伴并肩前行,具体可从三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协同加快科技创新,持续深化与合作伙伴的创新合作,联合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二是提升产品开放效率,将基于广汽自主一体化改革,实施全流程的产品开放效率提升计划。三是推动新合作模式,希望各位合作伙伴积极响应,共同实现合作方多元协同、平台化高效共用、供应链灵活可控、规模化提质增效。   广汽集团前瞻技术部部长 刘巨江 未来(北京)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与优势、应用场景及市场发展趋势等进行主题分享,共同探索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主编  李方正   未来(北京)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张逸朗   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副总裁  厉思杰   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波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车载商务总监  刘肖肖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监  唐俊平   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裁  艾传斌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市场总监  李承兴   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车用油技术应用部 大客户应用经理  盛大清   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管部部长  王艳星   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美国市场开发区域经理  李骏驰 活动期间,广汽集团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参观企业展区,与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贵州天义技术有限公司、易特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捷必科技(吉林省)有限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等参展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各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激光雷达、铝重力浇铸、车身控制、电子元器件、底盘系统、新材料等领域,展示前沿产品与创新解决方案,并与广汽集团技术工程师深入对接,积极挖掘潜在合作机遇,有力促进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协同发展。     本次活动聚焦智能座舱、汽车芯片、激光雷达、充电解决方案等汽车产业核心赛道,通过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多元形式,搭建起广汽集团与零部件企业间的高效沟通桥梁。与会各方以开放姿态共话合作,积极探索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新路径,为推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未来,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组织一系列交流,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发展,助力中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202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出版

《202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出版

2024-12-25
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汇聚行业权威专家、著名学者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智慧结晶的《2024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近日正式出版。该年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的编制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编辑、出版发行等相关事宜。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直属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原北京艾迪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协助《年鉴》的统筹等工作。 作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首部实用性工具书,它将权威性、指导性、学术性、综合性与实用性完美融合,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官方权威信息资料。在过去十五年里,年鉴始终秉持宏观行业综合阐述、中观区域辅助印证、微观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的编制架构,已然成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行业机构开展前瞻研究的重要基石,也是企业规划战略布局的关键参考,更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交流与合作的核心枢纽。 核心内容概览 01行业全景洞察 邀请超140位行业大咖,针对纯电动、燃料电池、智能网联等多类型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深度剖析各领域焦点议题,精准勾勒行业发展路径,为行业持续稳健前行出谋划策。 02政策精准解读 全面梳理2023年度国家与地方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动态,深度结合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为汽车产业提供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 03区域深度聚焦 详细剖析46个重点区域在产业格局、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及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以数据驱动区域创新协同,助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04单位风采展示 汇集136家行业领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成果,涵盖生产经营、产能扩张、技术创新及国际合作等维度,直观呈现产业链全貌,填补大数据具象呈现的空白。 05海外视野拓展 广泛收集13个国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走向、市场趋势、技术突破及产业链布局,为国内行业发展引入全球视角,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的坚实桥梁。 06行业大事纪要 整理收录2023年行业内超1000条重大事件,包括新项目落地、合资合作进展等关键信息,忠实记录行业发展轨迹,传承行业文化与历史记忆。 07标准规范集成 系统梳理2023年发布实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多个层面,为技术研发与生产实践提供权威标准依据。 08创新成果分享 精选43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创新技术与产品应用案例,通过深度解析成功经验,引领行业创新驱动发展新潮流。 诚挚致谢与未来展望 在《2024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的编撰过程中,离不开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汽车行业主管单位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也得益于众多汽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科研机构的踊跃参与和鼎力支持。在此,我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未来,年鉴将继续以精准、权威、科学的数据和全面、客观、真实的内容,服务广大读者与行业同仁。同时,我们热忱欢迎各界人士为年鉴的优化完善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资源的高质量发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4-12-12
2024年12月10日,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与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专场活动,在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举行。此次活动以“搭建供应链企业与整车企业沟通桥梁,打造供需一站式合作平台”为主题,聚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领域的关键技术,吸引了众多行业权威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与。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艾迪智联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主编李方正,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中心电子电器技术总监魏跃远、材料及轻量化部总师王智文,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智能网联部副部长吴含冰,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主任张俊智,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科意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任鹏飞等嘉宾出席了本次交流会。 上午的交流会聚焦智能网联与芯片主题,由李方正主持。会上,各位嘉宾就智能网联与芯片产业的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     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智能网联部副部长吴含冰女士发表了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进展的演讲。演讲中,吴含冰深入剖析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现状,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规范框架,有助于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技术创新及应用方面明确方向。     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科意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云先生发表了关于《基于银烧结的 STPAK 功率模组及系统应用》的演讲。深入讲解了基于银烧结的 STPAK 功率模组相关技术细节,全面阐述了其在系统应用中的实际表现与优势。     南京仁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副总裁金栎先生进行了《高速 SerDes 芯片研发与探索》的演讲。金栎先生深入剖析了高速 SerDes 芯片的研发过程,对其未来发展方向展开探索。     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TO 李志刚先生发表了《从单域到跨域智能的开发探索与实践》演讲。李志刚深入探讨了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在从单域智能迈向跨域智能进程中的开发实践经验与成果,阐述了其演进路径。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主任张俊智先生,发表了《电动汽车智能底盘的创新发展 - 面向 2030 的智能底盘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重构》的演讲。张俊智指出电动汽车时代智能底盘的重要性,深入讲解了面向 2030 年智能底盘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的重构方向,为行业呈现了智能底盘在提升汽车性能与操控体验方面的前沿研究与创新思路。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决方案与交付部总经理白桦先生发表了《数字化转型出海新征程,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全球化大纲》的演讲。白桦先生深入探讨了如何借助数字化手段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开启全球化征程,阐述了相关战略布局与实施大纲,为汽车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思路与方向。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特钢技术中心副主任杨成威先生进行了《钢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应用分享》演讲。杨成威先生深入讲解了钢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中的应用情况,涵盖材料特性、工艺适配及优势体现等多方面内容。     鞍钢汽车材料营销中心应用技术事业部技术总监姜志公先生发表了《鞍钢车身一体成型MPI零件解决方案》演讲。演讲聚焦于汽车制造领域的车身结构创新,姜志公先生详细阐述了鞍钢针对车身一体成型MPI零件所研发的解决方案,包括材料特性、技术工艺以及该方案在提升车身性能、优化生产流程等方面的优势与应用前景,为汽车行业在车身结构设计与材料应用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技术参考,现场吸引了众多汽车制造及相关产业专业人士的关注与讨论。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任鹏飞先生带来了《新能源车用大型一体式压铸件力学性能测试及精准化建模方法研究》的演讲。演讲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技术探索,任鹏飞先生深入讲解了大型一体式压铸构件的力学性能测试细节,阐述了精准化建模方法的研究成果。   活动期间,北京汽车研究总院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参观了展区,与参展企业代表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产品的技术创新点、应用场景及市场前景,并积极探讨潜在合作机会,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此次交流会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圆满收官,成功构筑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互通与合作的优质平台。未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围绕技术与产品供需对接再组织一系列专场活动,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联动,汇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多方力量,共同开创产业发展新篇章。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助力城市副中心汽车消费季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助力城市副中心汽车消费季

1小时前
近日,北京城市副中心成功举办2025年汽车消费季活动。本次活动期间,消费者前往通州区指定汽车经销商门店购买乘用车,即可使用最高10500元的购车消费券。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本次活动的消费券发放平台单位,确保消费券发放高效、公正和安全。
工信部:6月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5.8%

工信部:6月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5.8%

2小时前
2025年7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2025年6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6.8万辆和132.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4%和26.7%;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5.8%。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   一、6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长13.8%   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9.4万辆和290.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4%和13.8%。   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4%。   (一)6月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4.5%   6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44.1万辆和25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1%和14.5%。   1-6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352.2万辆和135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8%和13%。   (二)6月商用车销量同比增长9.5%   6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5.4万辆和36.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9.5%。   1-6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9.9万辆和212.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7%和2.6%。   二、6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26.7%   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6.8万辆和132.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4%和26.7%;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5.8%。   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   三、6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22.2%   6月,汽车整车出口59.2万辆,同比增长22.2%。新能源汽车出口20.5万辆,同比增长1.4倍。   1-6月,汽车整车出口308.3万辆,同比增长10.4%。新能源汽车出口106万辆,同比增长75.2%。     (注:上述数据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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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题】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专题】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3-12-28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成立,隶属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经央企整合正式成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部分,是国家授权指定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也是国内首个重型汽车专业试验基地,拥有国内先进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道路,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汽运中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资质授权,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的汽车公告产品检验场地能力核定,具备工信部公告检测、环保部目录检测、交通部达标车型检测、国家认监委车辆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检测、进出口车辆认证等检测资质,可提供从研发到认证的一站式服务,包括汽车全生命周期链的咨询调研、研发测评、标准法规解读、检测认证、品牌推广、关键质控等。   二、测试技术及规范研究与制定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多位中国一流高校的汽车专业硕士、博士等高水平科技人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论文、 著作、 专利累计发表130余项。   在测试技术方面,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聚焦“安全”“绿色”“体验”三大技术领域,深挖智能网联汽车等相关产品、测试技术发展,通过开发主动安全及自动驾驶测试评价技术、车路协同测试评价技术、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掌握国内自动驾驶测试评价核心技术,推动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标准化,初步形成了从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等测试服务到评价服务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评体系。2021年公司在特装领域实现新突破,对军用无人领域检测技术实行探索,创造性设计自主跟随、环境感知、通信测试等创新新评价指标,形成了军用无人装备从底盘系统、通信系统、自主系统等多系统的全面测试体系。   为了深化技术改革,完善体系研究,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与部委深度开展政策/标准/技术研究,如双挂列车试点、双挂列车全景环视应用研究、标杆车型推选、组合辅助驾驶研究、工信部智能网联准入试点管理政策研究、智能网联准入试点测试评价体系研究等汽车政策编制与技术创新工作多项,与重庆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共同牵头《工业产品大气自然环境累积损伤巡检与智能评价机器人系统》等省部级课题多项,公司的科研能力、标准研究能力得到不断夯实,为国家汽车行业注入了新兴发展动力。   在标准工作方面,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关注检测标准法规、检测技术及行业政策发展变化,共牵头或参与《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智能网联汽车主观评价规范》、《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装载区技术条件》、《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14项国行标准制修订,推动国内汽车行业技术规范制定的同时,积极开展团标制定工作,牵头或参与团标《智能网联汽车 V2X系统预警应用功能测试与评价方法》标准多项,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已发布团体标准3项,已立项“领跑者”团体标准11项,促进企业产品高质量发展。   三、检测能力建设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拥有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交通部公路院、环保部、CNAS等主管部委授权认定的试验资质,配备占地面积约1000亩的试验场,建设有国内最长、最宽、试验车速最快的直线性能道、国内规模一流的动态广场、32种可靠性道路,试验道路全长54.9公里,试验车型覆盖范围国内最广,可开展55吨及以下车型的公告、营运准入测试及ADAS&AD国内外标准法规检测、研发测试等汽车测试,当前建设国内外公告目录、营运准入、主动安全道路测试评价、整车可靠性评价、商用车测试评价特色能力,检测能力紧跟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动态,符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发展趋势,对已开展的特装检测业务、自动驾驶业务的能力水平健全及开拓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在设施设备方面,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检测机构相关试验能力,投资近3亿元,搭建了整车级图像分析灯光暗室、底盘测功机、转鼓实验室、大型侧翻台等各色实验室,共购置了大小设备500余台,其中有全球顶尖的ADAS系统专用测试设备,包括自动驾驶机器人、惯性导航系统、双车协调控制系统、3D目标物及运动控制底盘、EVT目标假车和牵引系统、数采系统等,检测能力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四、国内外交流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标准及行业会议,与国内高校、政企建立了策略同盟关系,主动参与和组织行业技术交流会议、课题研究和项目研讨,实现友好协作和资源互惠,促进构建良好的行业发展蓝图;和国外主流TUV认证机构如莱茵、南德 、泰测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同南德搭建ADAS目击实验室,为汽车企业搭建出口全球的检测桥梁,促进中国汽车检测与国际接轨。   五、发展规划   为响应国家智能网联发展政策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自动驾驶和车联网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下达的任务,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规模及提升检测能力,完善丰富的测试场景及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完善的封闭场地、开放道路等相关检测能力,从标准、课题、技术三方面有序开展攻坚创新规划,牢牢抓住“测试评价”与“技术创新”两大关键点,引进新型测试评价技术,助推公司新能力开发业务转型,开拓既拥抱科研创新又发展业务技术创新的新局面。    
【X-GAME】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2023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

【X-GAME】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2023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

2023-11-28
2023年11月19-20日,首届“2023 X-GAME 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本次训练营由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共同主办,进一步扩大X-GAME的品牌效应,探索契合产业发展和特色青年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朱红致开班欢迎词,向首批参与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将继续发挥学院在课程培训、人才孵化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积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广泛的社会育人联盟,为X-GAME提供更多支持,为我国深入实施汽车强国战略,挖掘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青年人才。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杰做开班动员讲话,他向支持和参与训练营的领导、专家以及学员们表示衷心感谢。X-GAME是上海国际汽车城深度挖掘数据人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透过赛事打造人才闭环,为产业发展持续造血,助力解决学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等问题。未来,汽车城也将继续为汽车人才营造宜居宜业的沃土,欢迎各方人才汇聚在此工作、生活。       数据中心主任乔丽、训练营特邀导师以及20余名学员共同参加了开营仪式。   上海市交通工程学会绿色交通专委会主任刘惠萍带来了《“慧能萍说”--新能源汽车的那些年那些事》,由浅入深地与学员分享了亲历数十载新能源发展风雨征程后的心得与感悟。由此,一场场思想的饕餮盛宴由此拉开帷幕。来自企业、数据中心和同济大学的专家学者们以及来自就业促进中心的指导老师,围绕新能源汽车现状、大数据产业前景、创业政策解读等话题开展了10场主题分享,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思想的碰撞为学员打开了创新思路,学员们在课后分享环节中表示,此次学习机会难得,是一次营养丰富的“数据盛宴”,更是一场难忘的“创新洗礼”。               11月20日晚,学员们开启了“一江一河、红色航程”,在黄浦江夜景中领略中国式现代化上海的伟大成就,深深体会到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进程中的使命感。伴随江风涛声,轮船驶回码头,在学员们与导师的惜别声中,训练营的全部课程圆满完成、顺利结营。     本次训练营不仅是X-GAME的一个全新尝试,也是数据中心开展特色人才培养和挖掘工作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数据中心将继续围绕竞赛品牌,不断推进培训研发、完善与深化工作,为更多数据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搭建学习合作、互助的交流平台,数据赋能,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     文字 | 市场部 编辑 | 朱震霆      
专题丨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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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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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丨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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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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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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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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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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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第394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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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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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篇——电致变色器件和原理及其在汽车后视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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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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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篇——公路车型动力总成悬置系统设计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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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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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篇——长安汽车智电IDD混合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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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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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篇——融合串并联及功率分流的多挡化混合动力电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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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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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篇——马赫动力1.5T高效混动汽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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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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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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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篇丨聊城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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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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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小时前
近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要求于2025年7月17日前反馈。《征求意见》明确: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新型城乡基础设施,包括: 1)公用充电设施,指面向市场为非特定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设施。 2)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等专属停车位,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站场所,为专用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3)自用充电设施,指在私人自有或者自用停车位安装专为私人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4)换电设施,指通过电池更换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构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新型城乡基础设施,包括: (一)公用充电设施,指面向市场为非特定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等专属停车位,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站场所,为专用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自用充电设施,指在私人自有或者自用停车位安装专为私人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四)换电设施,指通过电池更换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 第三条【工作原则】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应当坚持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原则,构建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安全智能、功能完善的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经济信息部门负责统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牵头编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做好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相关工作。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协同编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根据规划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应急、市场监管、大数据发展、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成渝协同】本市协同四川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成渝新能源汽车电能补给走廊,全面覆盖沿途城市、乡镇、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规划协调、标准统一、数据互通、智慧融合、资源共享。 第七条【安全宣传教育】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安全教育,宣传普及有关知识,引导安全充换电。 鼓励各类媒体、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等对公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知识和安全事故应对方法。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规划编制】经济信息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与电力、交通等规划相衔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新建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十条【手续办理】在现有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等手续。新建独立占地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当按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等手续。 第十一条【选址要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场地选址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使用场所等保持安全距离; (二)不得在剧烈振动、高温、低洼积水以及多尘、有腐蚀性气体等场所选址建设; (三)不得在建筑物内选址建设240kW以上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备案要求】公用和专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备案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登录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等信息,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并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私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可以不办理备案手续。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备案数据与经济信息、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监管部门共享。 第十三条【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信息部门应当引导投资主体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根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市场需求在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工业中心、物流基地、办公区、住宅区、公园广场、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际公路沿线、乡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村民聚居区等公共区域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 第十四条【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园区等在专属内部停车位或者专用车站场所建设为专用车辆等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十五条【住宅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运营企业在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统一提供运营和维护等服务。 鼓励运营企业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经业主同意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在不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第十六条【私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个人可以向电力企业申请在符合消防条件的产权车位或者租赁一年以上并经车位产权人同意的专用固定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并按要求使用管理,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建设安装】在建筑物内停车场集中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当按照消防要求同步建设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实时监控设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施工任务。 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将随车配送充电设施的安装纳入销售服务体系,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充电设施施工企业提供施工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碍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 第十九条【设施质量与计量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使用合格的充换电设施和电池,确保充电设施接口统一、计量准确、使用安全。 第二十条【智能化和车网互动】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当具备智能通讯传输、有序充电、远程监测等功能,实现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网、电信网、交通网、电网等能量互通、信息互联、智慧融合。已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不具备智能通讯传输、有序充电、远程监测等功能的,建设单位或者运营企业应当逐步对其进行智能化改造。 电力企业应当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行为的调控能力,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第二十一条【电力企业服务】电力企业应当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便捷、及时的配套服务,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服务中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公用、专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在施工结束后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保留验收材料备查。未经竣工验收,充换电基础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三条【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市级经济信息部门应当建设市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采集监管和运营服务所需要的运营数据并加强安全管理,不得过度采集数据,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利用采集的数据牟取不正当利益。 公用、专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当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全部接入市级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鼓励私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自愿接入市级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 市级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应当与城市及公路出行服务网等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共、专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运营主体】建设单位可以自主管理或者委托运营企业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 运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 (二)具有与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系统; (四)具备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信息告知】建设单位或者运营企业应当明确告知用户安全使用须知、使用步骤、分时段价格、支付方式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及时处理用户使用过程中的咨询和投诉。 第二十六条【场站标识】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城乡道路交通标识中设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场站标识。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运营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场站入口设置明显指引标识。 第二十七条【场站安全保障】运营企业应当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场站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装实时监控设施,及时阻止不安全使用和损坏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行为。 新能源汽车换电基础设施场站现场无人值守的,建设单位或者运营企业应当采取实时监控、公告告知等方式防止非换电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换电设施内部,发现违规进入的,通过语音发出离开警示,必要时,派人现场处置。 第二十八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或者运营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开展日常巡检维护,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运行安全监测】运营企业应当建立接入市级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智能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充换电基础设施使用状态,并具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与存储、事件记录、控制调节、设备运行管理、安全风险预警、充换电信息安全防御、个人信息保护等功能,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第三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单位或者运营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加大对老旧设施的检查频次,保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私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所有权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负责。各级政府应当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物业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止充电桩安装使用中的违规用电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设备维护更新和技术升级】建设单位或者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更新和技术升级。 第三十二条【安全责任险】运营企业应当为经营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购买安全责任险。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生产、销售企业为用户购
两部门: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

两部门: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

2小时前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重点领域方向方面,《方案》明确: 1)新能源:面向氢能等领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化发展等方向计量需求,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新能源智能安全评价与计量测试平台等能力建设,实现新能源多元协同发展。   2)高端设备: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围绕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国产化发展需求,聚焦先进设备检验测试等领域开展研究,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     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作为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新质生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紧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充分发挥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目标,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集成电路、仪器仪表等重点产业领域,围绕重大计量需求梳理形成一批重点项目,依托重点单位进行协同攻关,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计量问题,强化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成果转化,推动“溯源链、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使计量成为促进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催化器和引擎。   二、重点领域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新一代显示、通信、芯片等信息领域,聚焦未来先进信息化芯片研发、高精度时间频率服务、新型显示产品测评等方向计量测试需求,开展计量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计量评价平台建设,开展新型显示产品关键性能测试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制一批国内先进的信息领域计量基标准,提升信息技术领域计量测试能力和水平,形成典型领域应用示范。 (二)人工智能。面向集群智能感知、人工智能传感、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制造等新型技术,开展人工智能算法计量测试关键技术研究及体系建立、自主无人系统关键性能与系统计量等研究,建设跨领域的人工智能计量测试平台,提升人工智能算法性能评估、模型与平台安全性测试评估、新型智能装备测试评价等方面的计量能力水平,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产业计量测试基础保障体系。 (三)航空航天。围绕宇航重大工程、商业航天、商用飞机、航空发动机、低空经济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开展航天器在轨运行、卫星遥感与通信、空间探测、商用飞机智能制造、低空航空器等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研制空间用量子自然基准的原理样机并开展典型实验验证,解决空间站长期在轨真空泄漏和材料放气率测量难题,攻克低空航空器智能感知、定位导航、能源动力等关键参数测量校准技术,研究商用飞机、商业遥感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综合参数智能化检测和在线校准技术,形成典型应用示范,带动航空航天技术协同创新。 (四)新能源。面向太阳能、风能、核能、氢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领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化发展、能源生产储运基础设施建设、储能系统及相关装备研究及产业化等方向计量需求,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核电安全运行、负荷辨识、光伏电站组件寿命评估、虚拟电厂、绿色电力可信评价、碳捕集热耗测量、电网惯量阻尼测量、工业领域能碳测量、碳排放核算分析等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新能源智能安全评价与计量测试平台等能力建设,实现新能源多元协同发展。 (五)新材料。面向重大工程、国防安全、新兴产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聚焦先进钢铁、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高温合金、高性能铁磁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超高纯稀有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计量测试需求,开展专用计量测试装备、方法研制,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计量服务平台和联盟,推动计量与产品标准、检测技术的有效衔接,完善新材料计量测试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计量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提高新材料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新材料产业基础能力提升。 (六)高端装备。面向新一代智能交通装备、电力装备、工业母机、智能网联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原子级制造等领域,围绕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国产化发展需求,聚焦运动学参数量值溯源、新一代高速度等级轨道交通装备测量、先进设备检验测试等领域开展研究,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原子尺度计量等核心关键技术,建立交通装备智能传感器计量测试、综合参数计量检测应用示范和计量测试评价、原子级制造与测量技术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补齐高端装备严重依赖进口、国产化不足的技术短板,推动智能电网、智能物联、智慧工业、原子级制造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生物医药。面向生物技术、诊疗装备和药物研制等人民生命健康重点领域,聚焦药品、疫苗、先进诊疗技术、可穿戴装备、精准医疗和检验检测等方向,开展重大防控、化学创新药、生物大分子药物、高通量基因测序、细胞治疗、生物检测、体外诊断产品、合成生物技术产品、类器官产品、医疗机器人等计量检测和质量评价关键技术研究,推进药理学、生理学和合成生物学等多学科融合发展,推动在新药开发、疾病治疗、物质合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领域应用,加快相关技术产品转化和临床应用。 (八)量子科技。面向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高速发展的需求,开展量子传感、量子效应和量子调控关键技术研究,围绕时间频率、温度、磁场、电场、力学等物理量,攻克新一代计量基准量子化、计量标准小型化、量值传递扁平化等量子精密测量关键技术,研发量子计量基标准核心器件,提升深低温、强磁场、超高压等极端条件和复杂环境下的精密测量能力,选取典型领域开展示范应用。 (九)集成电路。面向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集成电路核心计量技术支撑,重点攻克扁平化量值传递等技术难题,突破晶圆级缺陷颗粒计量测试、集成电路参数标准芯片化、3D等先进封装标准物质研制和12英寸晶圆级标准物质研制瓶颈,布局新型原子尺度计量装置、标准和方法创新,围绕几何量、光学、热学、电学等关键参量,突破晶圆温度、真空、气体检测和微振动等集成电路计量技术,研究集成电路关键工艺参数在线计量方法,开展计量测试评价,形成服务集成电路的计量体系。 (十)仪器仪表。围绕仪器仪表前沿技术创新、重大应用场景需求,以推动短板突破、实现国产替代为目标,开展毫米波、太赫兹电子仪器仪表、在线智能测量质谱仪、高精度原子重力仪、高精度超大力值测量装置等高端计量仪器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解决中高端产品基础工艺、核心算法、关键零部件及整机核心技术指标等计量测试需求,助力提升典型中高端仪器仪表产品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加强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能力建设,以计量技术水平提升支撑典型仪器仪表产品技术创新,推进仪器仪表国产化替代。   三、组织实施 (一)征集项目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项目立项需求。各中央企业和省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相关单位积极提出立项申请,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建立项目库。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各重点产业领域成立专家库,负责项目的审核与把关,提供必要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经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的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库。 (三)遴选重点项目。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产业发展重点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10个左右的项目作为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年度重点项目,并明确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四)推动项目实施。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项目推进计划,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路径,确定具体负责人,细化任务分工,加强与参与单位的协同攻关,积极发挥咨询专家作用,建立必要的协同推进机制和定期调度机制。具体项目实施按照各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项目给予必要的指导、协调和支持,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五)强化项目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需求梳理、项目申请、项目遴选、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每年底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项目,在后续资源分配上予以倾斜,对滞后项目深入剖析原因,督促整改。 (六)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项目成果转化应用机制,通过现场推进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进行重点推介和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项目转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成果,搭建必要的转化应用环境和平台,推动项目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四、保障措施 各中央企业和省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并广泛宣传计量在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产业特色与发展需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并对遴选确定的重点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也可参照本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建立省级项目库,推动省级项目的实施。鼓励各中央企业和省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配套的项目支撑和激励政策。  
重庆拟对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企业给予300万-1000万不等的资金激励

重庆拟对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企业给予300万-1000万不等的资金激励

2小时前
为促进重庆市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发展,重庆市经信委召集全市重点商用车整车企业、融资租赁机构、保险机构等认真研究,在多次征求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委、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从车型研发、核心零部件新建及技改、智能驾驶系统平台研发等方面,对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企业给予300万-1000万不等的资金激励,其中单个车企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金。 1)车型研发激励方面,对年销量大于3000辆 (含) 小于5000 辆(不含) 的车型,给予500万元激励;对年销量5000辆以上的车型,给予1000万元激励。   2)核心零部件新建及技改方面,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电驱等核心零部件新建及技改项目,最高予以企业每年贷款贴息1000万元。   3)智能驾驶系统平台研发方面,最高给予车企1000万元一次性平台开发激励。   4)政策措施从2025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2025—2027年)   一、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车型研发激励 对销售量达一定规模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全新车型或新公告改款车型给予一次性产品研发激励,其中:年销量大于3000辆(含)小于5000辆(不含)的车型,给予500万元激励;年销量5000辆以上的车型,给予1000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年度激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一平台车型不重复给予激励。   二、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新建及技改项目激励 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电驱等核心零部件新建及技改项目,按照企业实际项目贷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   三、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激励 对商用车整车企业联合智能驾驶技术企业开发国内领先的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商用车整车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平台开发激励。   四、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融资租赁激励 支持融资租赁机构联合商用车整车企业创新开发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对年度提供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融资租赁服务达1000辆的融资租赁机构,按照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年度实际投放融资金额的1%给予激励,单个融资租赁机构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保险激励 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商用车整车企业的合作,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优化商业车险产品,对承保本年度新上牌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按照保费金额的10%给与保险机构激励,单个保险机构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六、新能源商用车海外认证检测费用激励 对新能源商用车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获得出口目标国家(地区)认证的商用车整车企业,按照相关出口产品认证检测费用的10%给予激励,单个企业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政策措施从2025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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