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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长安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
  • 2024汽车轻量化论坛在京召开
  • 《202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发布
  • 2023年新能源汽车智新峰会今日在京召开
  • 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202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 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尘埃落定
  • 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发车仪式盛大举行
  • 2019年新能源汽车智新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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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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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2025-12-02
2025年11月28日,由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东风汽车研发总院联合组织的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在武汉成功举办。本次交流旨在助力汽车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推动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吸引了二十余家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代表广泛参与。   在致欢迎辞中,东风汽车研发总院科技规划部运营管理高级专家徐新平向为活动搭建平台的工信装备研究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致以诚挚感谢,同时对远道而来的供应链企业代表及行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产业链的协同创新是应对变革的核心底气。东风愿以开放的姿态、务实的行动,与所有合作伙伴一道,以技术为桥、以创新为帆,在装备强国的征程上并肩前行,共创中国汽车产业的美好未来。   东风汽车研发总院科技规划部运营管理高级专家徐新平 本次活动由武汉理工大学襄阳示范区常务副主任侯献军主持。博格华纳中国技术中心资深总监王洪涛、仁芯致远(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产品VP金栎、上海为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谈铮、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李靖、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数字化部高级产品经理李东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研发副总裁唐俊平、壳牌中国技术总监焦燕、壳牌中国技术专家吴晓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刁可山、雷神茗鹰等离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车BU副总裁索明骄等嘉宾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与优势、应用场景及市场发展趋势等进行主题分享,共同探索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武汉理工大学襄阳示范区常务副主任侯献军   博格华纳中国技术中心资深总监王洪涛   仁芯致远(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产品VP金栎   上海为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谈铮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李靖   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数字化部高级产品经理李东明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研发副总裁唐俊平   壳牌中国技术总监焦燕   壳牌中国技术专家吴晓君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刁可山   雷神茗鹰等离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车BU副总裁索明骄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思利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为旌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龙立电子有限公司、仁芯致远(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合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芯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博格华纳、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雷神茗鹰等离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汽车材料营销服务中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驰美科技(唐山)有限公司等企业围绕芯片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底盘系统、新材料等领域展示了一系列前沿产品与创新解决方案,通过与东风汽车技术工程师精准对接,探讨展示产品技术特点,积极挖掘潜在合作机遇。 交流期间,东风汽车有关领导及各部门业务骨干参观展区,与参展企业代表面对面深入交流,近距离了解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等领域的最新成果,促进了供应链上下游资源的高效合作,为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注入新动能。             本次交流活动的成功举办,通过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多元化形式,不仅搭建起东风汽车与零部件企业间高效的技术交流与供需对接平台,更凝聚了产业链自主创新的共识,助力中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未来,工信装备研究院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汇聚各方力量,组织一系列交流活动,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发展,为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长安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长安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2025-09-24
2025年9月19日,由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长安汽车联合组织的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长安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在长安汽车全球研发中心成功举办。本次交流旨在助力汽车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推动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吸引了二十余家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代表广泛参与。   长安汽车总裁助理、长安前瞻技术研究院总经理、公司新闻发言人、研发系统党委书记、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詹樟松,长安汽车平台及模组开发部副总经理刘斌,长安汽车采购中心副总经理张晓飞,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研发副总裁唐俊平,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俊,景略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杜曦,中欧协会自主汽车分会秘书长张国利等嘉宾出席了本次交流活动。 在致欢迎辞中,詹樟松向为活动搭建平台的工信装备研究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致以诚挚感谢,同时对远道而来的零部件企业代表及行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当前中国汽车产业正处于“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深度变革的关键阶段,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引。期待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化整零协同,在技术碰撞中寻找合作机遇,在供需对接中达成共识,真正实现“整零协同、互利共赢”。   长安汽车总裁助理、长安前瞻技术研究院总经理、公司新闻发言人、研发系统党委书记、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詹樟松   长安汽车汽车工程研究总院行驶性能所经理郭玉峰、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研发副总裁唐俊平、攀钢研究院材料应用专家王飞龙博士、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卢恒洋、景略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杜曦、长安汽车SDA-S/SDA-E项目平台软硬件集成副总工程师陈斌、仁芯致远(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工程VP韩志荣、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谭亦威、上海芯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产品工程师马佳茗等嘉宾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与优势、应用场景及市场发展趋势等进行主题分享,共同探索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中欧协会自主汽车分会秘书长张国利     长安汽车汽车工程研究总院行驶性能所经理郭玉峰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研发副总裁唐俊平     攀钢研究院材料应用专家王飞龙博士     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卢恒洋     景略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杜曦     长安汽车SDA-S/SDA-E项目平台软硬件集成副总工程师陈斌     仁芯致远(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工程VP韩志荣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谭亦威     上海芯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产品工程师马佳茗   南通赛加谊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合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芯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景略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仁芯致远(杭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埃尔科工程技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等企业围绕芯片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底盘系统、新材料等领域展示了一系列前沿产品与创新解决方案,通过与长安汽车技术工程师精准对接,探讨展示产品技术特点,积极挖掘潜在合作机遇。 交流期间,长安汽车有关领导及各部门业务骨干参观展区,与参展企业代表面对面深入交流,近距离了解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等领域的最新成果,促进了供应链上下游资源的高效合作,为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注入新动能。           本次交流活动的成功举办,通过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多元化形式,不仅搭建起长安企业与零部件企业间高效的技术交流与供需对接平台,更凝聚了产业链自主创新的共识,助力中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未来,工信装备研究院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汇聚各方力量,组织一系列交流活动,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发展,为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下一站活动预告 11月28日将举办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 时间:11月28日         整车企业:东风汽车 交流领域:智能网联、汽车芯片、新能源汽车、固态电池、AI、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   活动咨询及报名 联系人:王云龙 电话:13910536989  13691117911(同微信)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2025-0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步伐,2025年5月20日,由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活动,在广州广汽集团总部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以搭建汽车产业供需对接平台为核心,旨在推动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深度协同发展,吸引了二十余家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代表积极参与。   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主编李方正,广汽集团前瞻技术部部长刘巨江、采购本部动总与智联部部长黄日昌、采购本部车体部部长郭劲松,以及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副总裁厉思杰、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波、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裁艾传斌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 在交流过程中,刘巨江介绍了广汽集团的研发规划。他表示,广汽期望与合作伙伴并肩前行,具体可从三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协同加快科技创新,持续深化与合作伙伴的创新合作,联合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二是提升产品开放效率,将基于广汽自主一体化改革,实施全流程的产品开放效率提升计划。三是推动新合作模式,希望各位合作伙伴积极响应,共同实现合作方多元协同、平台化高效共用、供应链灵活可控、规模化提质增效。   广汽集团前瞻技术部部长 刘巨江 未来(北京)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与优势、应用场景及市场发展趋势等进行主题分享,共同探索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主编  李方正   未来(北京)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张逸朗   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副总裁  厉思杰   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波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车载商务总监  刘肖肖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监  唐俊平   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裁  艾传斌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市场总监  李承兴   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车用油技术应用部 大客户应用经理  盛大清   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管部部长  王艳星   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美国市场开发区域经理  李骏驰 活动期间,广汽集团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参观企业展区,与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贵州天义技术有限公司、易特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捷必科技(吉林省)有限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等参展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各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激光雷达、铝重力浇铸、车身控制、电子元器件、底盘系统、新材料等领域,展示前沿产品与创新解决方案,并与广汽集团技术工程师深入对接,积极挖掘潜在合作机遇,有力促进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协同发展。     本次活动聚焦智能座舱、汽车芯片、激光雷达、充电解决方案等汽车产业核心赛道,通过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多元形式,搭建起广汽集团与零部件企业间的高效沟通桥梁。与会各方以开放姿态共话合作,积极探索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新路径,为推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未来,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组织一系列交流,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发展,助力中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202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出版

《202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出版

2024-12-25
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汇聚行业权威专家、著名学者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智慧结晶的《2024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近日正式出版。该年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的编制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编辑、出版发行等相关事宜。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直属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原北京艾迪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协助《年鉴》的统筹等工作。 作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首部实用性工具书,它将权威性、指导性、学术性、综合性与实用性完美融合,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官方权威信息资料。在过去十五年里,年鉴始终秉持宏观行业综合阐述、中观区域辅助印证、微观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的编制架构,已然成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行业机构开展前瞻研究的重要基石,也是企业规划战略布局的关键参考,更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交流与合作的核心枢纽。 核心内容概览 01行业全景洞察 邀请超140位行业大咖,针对纯电动、燃料电池、智能网联等多类型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深度剖析各领域焦点议题,精准勾勒行业发展路径,为行业持续稳健前行出谋划策。 02政策精准解读 全面梳理2023年度国家与地方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动态,深度结合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为汽车产业提供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 03区域深度聚焦 详细剖析46个重点区域在产业格局、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及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以数据驱动区域创新协同,助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04单位风采展示 汇集136家行业领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成果,涵盖生产经营、产能扩张、技术创新及国际合作等维度,直观呈现产业链全貌,填补大数据具象呈现的空白。 05海外视野拓展 广泛收集13个国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走向、市场趋势、技术突破及产业链布局,为国内行业发展引入全球视角,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的坚实桥梁。 06行业大事纪要 整理收录2023年行业内超1000条重大事件,包括新项目落地、合资合作进展等关键信息,忠实记录行业发展轨迹,传承行业文化与历史记忆。 07标准规范集成 系统梳理2023年发布实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多个层面,为技术研发与生产实践提供权威标准依据。 08创新成果分享 精选43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创新技术与产品应用案例,通过深度解析成功经验,引领行业创新驱动发展新潮流。 诚挚致谢与未来展望 在《2024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的编撰过程中,离不开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汽车行业主管单位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也得益于众多汽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科研机构的踊跃参与和鼎力支持。在此,我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未来,年鉴将继续以精准、权威、科学的数据和全面、客观、真实的内容,服务广大读者与行业同仁。同时,我们热忱欢迎各界人士为年鉴的优化完善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资源的高质量发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4-12-12
2024年12月10日,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与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专场活动,在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举行。此次活动以“搭建供应链企业与整车企业沟通桥梁,打造供需一站式合作平台”为主题,聚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领域的关键技术,吸引了众多行业权威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与。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艾迪智联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主编李方正,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中心电子电器技术总监魏跃远、材料及轻量化部总师王智文,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智能网联部副部长吴含冰,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主任张俊智,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科意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任鹏飞等嘉宾出席了本次交流会。 上午的交流会聚焦智能网联与芯片主题,由李方正主持。会上,各位嘉宾就智能网联与芯片产业的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     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智能网联部副部长吴含冰女士发表了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进展的演讲。演讲中,吴含冰深入剖析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现状,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规范框架,有助于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技术创新及应用方面明确方向。     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科意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云先生发表了关于《基于银烧结的 STPAK 功率模组及系统应用》的演讲。深入讲解了基于银烧结的 STPAK 功率模组相关技术细节,全面阐述了其在系统应用中的实际表现与优势。     南京仁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副总裁金栎先生进行了《高速 SerDes 芯片研发与探索》的演讲。金栎先生深入剖析了高速 SerDes 芯片的研发过程,对其未来发展方向展开探索。     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TO 李志刚先生发表了《从单域到跨域智能的开发探索与实践》演讲。李志刚深入探讨了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在从单域智能迈向跨域智能进程中的开发实践经验与成果,阐述了其演进路径。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主任张俊智先生,发表了《电动汽车智能底盘的创新发展 - 面向 2030 的智能底盘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重构》的演讲。张俊智指出电动汽车时代智能底盘的重要性,深入讲解了面向 2030 年智能底盘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的重构方向,为行业呈现了智能底盘在提升汽车性能与操控体验方面的前沿研究与创新思路。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决方案与交付部总经理白桦先生发表了《数字化转型出海新征程,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全球化大纲》的演讲。白桦先生深入探讨了如何借助数字化手段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开启全球化征程,阐述了相关战略布局与实施大纲,为汽车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思路与方向。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特钢技术中心副主任杨成威先生进行了《钢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应用分享》演讲。杨成威先生深入讲解了钢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中的应用情况,涵盖材料特性、工艺适配及优势体现等多方面内容。     鞍钢汽车材料营销中心应用技术事业部技术总监姜志公先生发表了《鞍钢车身一体成型MPI零件解决方案》演讲。演讲聚焦于汽车制造领域的车身结构创新,姜志公先生详细阐述了鞍钢针对车身一体成型MPI零件所研发的解决方案,包括材料特性、技术工艺以及该方案在提升车身性能、优化生产流程等方面的优势与应用前景,为汽车行业在车身结构设计与材料应用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技术参考,现场吸引了众多汽车制造及相关产业专业人士的关注与讨论。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任鹏飞先生带来了《新能源车用大型一体式压铸件力学性能测试及精准化建模方法研究》的演讲。演讲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技术探索,任鹏飞先生深入讲解了大型一体式压铸构件的力学性能测试细节,阐述了精准化建模方法的研究成果。   活动期间,北京汽车研究总院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参观了展区,与参展企业代表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产品的技术创新点、应用场景及市场前景,并积极探讨潜在合作机会,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此次交流会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圆满收官,成功构筑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互通与合作的优质平台。未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围绕技术与产品供需对接再组织一系列专场活动,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联动,汇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多方力量,共同开创产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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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题】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专题】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3-12-28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成立,隶属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经央企整合正式成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部分,是国家授权指定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也是国内首个重型汽车专业试验基地,拥有国内先进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道路,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汽运中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资质授权,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的汽车公告产品检验场地能力核定,具备工信部公告检测、环保部目录检测、交通部达标车型检测、国家认监委车辆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检测、进出口车辆认证等检测资质,可提供从研发到认证的一站式服务,包括汽车全生命周期链的咨询调研、研发测评、标准法规解读、检测认证、品牌推广、关键质控等。   二、测试技术及规范研究与制定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多位中国一流高校的汽车专业硕士、博士等高水平科技人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论文、 著作、 专利累计发表130余项。   在测试技术方面,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聚焦“安全”“绿色”“体验”三大技术领域,深挖智能网联汽车等相关产品、测试技术发展,通过开发主动安全及自动驾驶测试评价技术、车路协同测试评价技术、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掌握国内自动驾驶测试评价核心技术,推动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标准化,初步形成了从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等测试服务到评价服务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评体系。2021年公司在特装领域实现新突破,对军用无人领域检测技术实行探索,创造性设计自主跟随、环境感知、通信测试等创新新评价指标,形成了军用无人装备从底盘系统、通信系统、自主系统等多系统的全面测试体系。   为了深化技术改革,完善体系研究,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与部委深度开展政策/标准/技术研究,如双挂列车试点、双挂列车全景环视应用研究、标杆车型推选、组合辅助驾驶研究、工信部智能网联准入试点管理政策研究、智能网联准入试点测试评价体系研究等汽车政策编制与技术创新工作多项,与重庆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共同牵头《工业产品大气自然环境累积损伤巡检与智能评价机器人系统》等省部级课题多项,公司的科研能力、标准研究能力得到不断夯实,为国家汽车行业注入了新兴发展动力。   在标准工作方面,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关注检测标准法规、检测技术及行业政策发展变化,共牵头或参与《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智能网联汽车主观评价规范》、《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装载区技术条件》、《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14项国行标准制修订,推动国内汽车行业技术规范制定的同时,积极开展团标制定工作,牵头或参与团标《智能网联汽车 V2X系统预警应用功能测试与评价方法》标准多项,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已发布团体标准3项,已立项“领跑者”团体标准11项,促进企业产品高质量发展。   三、检测能力建设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拥有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交通部公路院、环保部、CNAS等主管部委授权认定的试验资质,配备占地面积约1000亩的试验场,建设有国内最长、最宽、试验车速最快的直线性能道、国内规模一流的动态广场、32种可靠性道路,试验道路全长54.9公里,试验车型覆盖范围国内最广,可开展55吨及以下车型的公告、营运准入测试及ADAS&AD国内外标准法规检测、研发测试等汽车测试,当前建设国内外公告目录、营运准入、主动安全道路测试评价、整车可靠性评价、商用车测试评价特色能力,检测能力紧跟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动态,符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发展趋势,对已开展的特装检测业务、自动驾驶业务的能力水平健全及开拓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在设施设备方面,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检测机构相关试验能力,投资近3亿元,搭建了整车级图像分析灯光暗室、底盘测功机、转鼓实验室、大型侧翻台等各色实验室,共购置了大小设备500余台,其中有全球顶尖的ADAS系统专用测试设备,包括自动驾驶机器人、惯性导航系统、双车协调控制系统、3D目标物及运动控制底盘、EVT目标假车和牵引系统、数采系统等,检测能力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四、国内外交流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标准及行业会议,与国内高校、政企建立了策略同盟关系,主动参与和组织行业技术交流会议、课题研究和项目研讨,实现友好协作和资源互惠,促进构建良好的行业发展蓝图;和国外主流TUV认证机构如莱茵、南德 、泰测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同南德搭建ADAS目击实验室,为汽车企业搭建出口全球的检测桥梁,促进中国汽车检测与国际接轨。   五、发展规划   为响应国家智能网联发展政策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自动驾驶和车联网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下达的任务,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规模及提升检测能力,完善丰富的测试场景及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完善的封闭场地、开放道路等相关检测能力,从标准、课题、技术三方面有序开展攻坚创新规划,牢牢抓住“测试评价”与“技术创新”两大关键点,引进新型测试评价技术,助推公司新能力开发业务转型,开拓既拥抱科研创新又发展业务技术创新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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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AME】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2023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

2023-11-28
2023年11月19-20日,首届“2023 X-GAME 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本次训练营由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共同主办,进一步扩大X-GAME的品牌效应,探索契合产业发展和特色青年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朱红致开班欢迎词,向首批参与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将继续发挥学院在课程培训、人才孵化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积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广泛的社会育人联盟,为X-GAME提供更多支持,为我国深入实施汽车强国战略,挖掘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青年人才。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杰做开班动员讲话,他向支持和参与训练营的领导、专家以及学员们表示衷心感谢。X-GAME是上海国际汽车城深度挖掘数据人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透过赛事打造人才闭环,为产业发展持续造血,助力解决学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等问题。未来,汽车城也将继续为汽车人才营造宜居宜业的沃土,欢迎各方人才汇聚在此工作、生活。       数据中心主任乔丽、训练营特邀导师以及20余名学员共同参加了开营仪式。   上海市交通工程学会绿色交通专委会主任刘惠萍带来了《“慧能萍说”--新能源汽车的那些年那些事》,由浅入深地与学员分享了亲历数十载新能源发展风雨征程后的心得与感悟。由此,一场场思想的饕餮盛宴由此拉开帷幕。来自企业、数据中心和同济大学的专家学者们以及来自就业促进中心的指导老师,围绕新能源汽车现状、大数据产业前景、创业政策解读等话题开展了10场主题分享,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思想的碰撞为学员打开了创新思路,学员们在课后分享环节中表示,此次学习机会难得,是一次营养丰富的“数据盛宴”,更是一场难忘的“创新洗礼”。               11月20日晚,学员们开启了“一江一河、红色航程”,在黄浦江夜景中领略中国式现代化上海的伟大成就,深深体会到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进程中的使命感。伴随江风涛声,轮船驶回码头,在学员们与导师的惜别声中,训练营的全部课程圆满完成、顺利结营。     本次训练营不仅是X-GAME的一个全新尝试,也是数据中心开展特色人才培养和挖掘工作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数据中心将继续围绕竞赛品牌,不断推进培训研发、完善与深化工作,为更多数据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搭建学习合作、互助的交流平台,数据赋能,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     文字 | 市场部 编辑 | 朱震霆      
专题丨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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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丨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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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5小时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规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以下简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政策,统筹协调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相关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监督管理。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第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支持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示范、推广与应用,鼓励中介机构、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宣传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 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和环保要求,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第七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与编码等   第八条 生产或者进口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应当优先采用标准化、易拆解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第九条 生产或者进口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以下统称动力电池企业)应当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的要求,对其生产或者进口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在动力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上粘贴标识。 第十条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应当唯一、准确,标识应当清晰、可见、耐久且不易更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恶意损毁、伪造或者冒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及标识。 第十一条 动力电池企业应当向相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等提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和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数字身份证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易于维护与拆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固定、连接部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第三章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第十四条 动力电池企业应当对其生产或者进口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承担回收责任,履行以下回收义务,但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除外: (一)在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省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提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 (二)在官方网站或者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的显著位置公布并及时更新回收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回收提示性信息; (三)不得拒绝接收从事动力电池租用、换电等经营服务的企业(以下统称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移交的应当由动力电池企业负责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 第十五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其装车并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承担回收责任,履行以下回收义务: (一)在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地市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提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 (二)在官方网站或者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的显著位置公布并及时更新回收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回收提示性信息; (三)在官方网站或者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的显著位置公布并及时更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维修、报废、回收等相关程序,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达到建议报废条件时,及时通过车载信息系统或者售后服务渠道等告知新能源汽车用户回收程序和要求; (四)不得拒绝接收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移交的应当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 第十六条 回收服务网点的选址、场地建设、设施设备以及作业,应当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鼓励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2部分:回收服务网点》(GB/T 38698.2)的要求建设回收服务网点。 第十七条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分立、合并的,由继续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回收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作出妥善安排。   第四章 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   第十八条 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综合利用,应当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未依法办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投资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安全等设施,并取得排污许可或者办理排污登记手续,不得从事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活动。 第十九条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将本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依法设立的从事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以下简称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也可以自行综合利用。 第二十条 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本企业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者交由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依法设立的回收服务网点回收。 第二十一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 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第二十三条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在研发、生产、检测等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工业固体废物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综合利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关企业应当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报送下列信息: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新能源汽车在境内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取得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公告或者新能源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的6个月内,报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卸和必要的拆解等技术信息;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新能源汽车在境内销售的企业,应当在配发出厂合格证或者完成通关检验后的20日内,报送车辆类型、名称、品牌、型号、识别代码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等信息;在车辆销售上牌后的40日内报送车辆销售日期等信息;在研制、生产、装车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移交出库后的15日内报送出库信息; (三)动力电池企业应当在研制、生产、返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移交出库后的15日内报送出库信息; (四)电池换电服务企业应当在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换电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末次更换信息;在换电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移交出库后的15日内报送出库信息; (五)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维修并更换后的15日内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更换信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更换后的40日内报送更换信息;未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维修并更换后的40日内报送更换信息; (六)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设立、变更回收服务网点后的30日内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在回收废旧动力电池后的15日内报送入库信息;在废旧动力电池或者利用废旧动力电池中单体电池、电池组生产的电池产品移交出库后的15日内报送出库信息; (七)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在接收废旧动力电池后的30日内报送入库信息;在综合利用产品移交出库后的30日内报送出库信息; (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报送车辆报废信息及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出库信息。 前款所称出库信息、入库信息,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来源单位、去向单位等必要信息。 有关企业按照本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时,应当检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是否完好,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应当确保查询的相关技术信息仅用于本企业拆卸、拆解相应废旧动力电池。 第二十六条 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要求其按照指定的方式报送与被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查阅、复制与被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定要求,确保监督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发现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接受移送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等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动力电池企业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动力电池企业未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行编码、粘贴标识,或者恶意损毁、伪造、冒用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报送2025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报送2025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7小时前
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围绕《公告》检验检测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情况;准入技术审查及监督检查支撑专家选派、管理、培训、奖惩机制实施情况;检验检测账号变化情况;试验场地维护保养情况这几个方面开展自查。请各机构于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     关于报送2025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各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检验检测管理工作,不断促进检验检测质量提升,压实专家管理主体责任,现就检验检测机构报送2025年度《公告》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承担《公告》检验检测工作的整车(汽车整车、三轮汽车整车、摩托车整车)检验检测机构。 二、报告内容 各机构应根据2025年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座谈会、专家管理工作座谈会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 (一)《公告》检验检测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情况; (二)准入技术审查及监督检查支撑专家选派、管理、培训、奖惩机制实施情况; (三)检验检测账号变化情况; (四)试验场地维护保养情况。 三、报送要求 (一)各机构应加强检验检测账号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检验检测账号管理制度,非必要不开通新的账号,及时做好截至2025年年底一年内因人员岗位职责变动、离职等原因未实际使用账号的解绑和注销工作,并填报检验检测账号变化情况表(附件1)。 (二)各机构认真梳理由其申请的试验场地,对场地道路类型、适用标准等进行自查,按照维护保养要求保持场地条件,统计2025年全年场地记录上传量,并如实填写试验场地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2)。 (三)请各机构于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纸质版留存在本机构备查。   联系人:袁儒强            联系电话:010-68200274 报送电子邮箱:eidcjdgl@eid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6日  
上海发布“模速智行”行动计划,推动L4级自动驾驶量产

上海发布“模速智行”行动计划,推动L4级自动驾驶量产

8小时前
为抢抓汽车智能化发展机遇,推动智能网联技术创新向产业竞争力加速转化,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生态,加快培育本市新质生产力,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上海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 “模速智行”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于近日印发。《计划》明确: 1)推动建设多样化应用场景:稳步扩大乘用车应用规模;持续深化商用车示范场景建设;有序推动无人驾驶装备应用落地。 2)加快构建高能级创新要素:搭建自动驾驶数字孪生训练场;完善自动驾驶数据监测平台;有序扩大自动驾驶开放区域。 3)加速培育创新型产业生态: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工程;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加强测试验证能力建设。 4)到2027年,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实现规模化落地。稳步扩大乘用车应用规模。有序组织智能出租示范运营,开展L3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的上路通行试点。探索开展面向个人及单位用户出行场景的L3级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逐步扩大L3级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量产应用。     上海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模速智行”行动计划   为抢抓汽车智能化发展机遇,推动智能网联技术创新向产业竞争力加速转化,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生态,加快培育本市新质生产力,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按照“模型驱动引领、应用示范带动、产业协同发展、政策举措支撑”的总体思路,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向产业竞争力加速转化。到2027年,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实现规模化落地,公共服务平台有力支撑行业创新,关键技术和产业规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全球领先的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 应用场景规模化—探索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在智能公交、智能出租、智能重卡等场景规模化应用L4级自动驾驶技术,实现载客超600万人次,载货运输超80万TEU。 创新要素体系化—建成自动驾驶数字孪生训练场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全市自动驾驶开放区域面积达2000平方公里,道路长度超5000公里,道路类型和场景更加丰富,实现交通枢纽、产业科技园区以及文旅景区的跨域联通。 产业能级高端化—培育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自动驾驶大模型,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90%,L4级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量产,关键技术实现自主可控,建立涵盖整车、零部件、数据、地图、安全、服务的完整产业生态。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建设多样化应用场景 1.稳步扩大乘用车应用规模。有序组织智能出租示范运营,开展L3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的上路通行试点。探索开展面向个人及单位用户出行场景的L3级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逐步扩大L3级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量产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相关区政府及管委会) 2.持续深化商用车示范场景建设。在“五个新城”、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景开展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洋山港智能重卡示范运营由“编队行驶、首尾有人”向“单车全无人”运营模式迈进,以“奉浦快线”智能BRT试点为基础,探索本市公交车辆的智慧化运营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相关区政府及管委会) 3.有序推动无人驾驶装备应用落地。以城市巡检、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为切入口,打造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运营模式清晰、示范应用效果好的无人驾驶装备应用场景,探索无人配送车、无人巡检车、自主泊车运营标准及模式。(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高能级创新要素 1.搭建自动驾驶数字孪生训练场。依托头部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打造虚实融合的自动驾驶实训场。采用实采和虚拟生成相结合的方式,积累千万级数据片段,构建高质量自动驾驶训练数据集。搭建全场景模型训练及闭环仿真评测环境,支撑自动驾驶大模型持续迭代。(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2.完善自动驾驶数据监测平台。兼顾安全管理和多元化应用需求,统一全市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数据采集、传输链路,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全量数据分级分类和采集传输标准规范,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3.有序扩大自动驾驶开放区域。立足特大城市级全域场景优势,逐步拓展自动驾驶开放区域。实现浦东新区全域开放,同步推动奉贤、闵行等区域开放,重点打通虹桥枢纽、浦东机场、迪士尼等应用场景。遵循服务应用场景和对现有交通组织影响最小化原则,有序推动全市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开放,实现本市相关区域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委、相关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加速培育创新型产业生态 1.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工程。组织开展车载大算力芯片、车载操作系统、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等软硬件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研发攻关,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推动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企业加强智驾大模型等前沿技术产学研合作,加快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2.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以浦东、嘉定、临港等区域为重点,打造整零协同、各具特色、规模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鼓励相关区依托自身产业基础和人才、区位等优势,集中力量培育汽车软件、汽车芯片等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区政府及管委会) 3.加强测试验证能力建设。支持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交通安全重点实验室等测试验证平台,推进虚拟仿真、硬件在环仿真等技术和验证工具的应用,加强自动驾驶系统验证及应用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采集管理机制,推动跨企业、跨区域和跨行业的数据协同和互信。优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员培训、车辆监管、应急响应等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安全保障体系,优先支持经测试评估的自动驾驶大模型搭载上车应用。推动本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管理政策与国家准入试点政策有效衔接,引导企业加强产业化能力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向智能网联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初创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加快研发与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深化人才引育。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强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学科专业,培育一批软件和算法、汽车芯片等重点领域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育一批符合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加强区域协同。统筹全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管理,实现测试应用“一次申请,全市通行”,运行数据“一次接入,全市共享”,上路通行“统筹管理,协同保障”。深化推进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互通,测试数据互信,测试结果互认。支持长三角地区测试检验机构协作,提升区域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检验能力。推动开展区域级、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综合性应用和商业运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整车领域:

储能装置领域:

驱动与控制领域:

充换电领域:

智能网联领域:

  

科研及检测机构: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推荐单位

  

其他领域:

氢燃料电池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