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工信部装备中心丨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

作者:
来源:
2021/12/07 10:23
浏览量:

2021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申报《公告》产品准入的旅居车辆产品(含旅居挂车)应满足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车辆内部专用装置、设施的具体情况说明;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内部装置照片和图纸。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旅居车辆《公告》产品准入申报工作,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旅居车辆产品准入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申报要求

 

1、申报《公告》产品准入的旅居车辆产品(含旅居挂车)应满足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旅居车辆的内部空间应设计合理,能够满足旅居生活功能的要求。至少应具备独立的卫生设施使用空间;车内高度(车厢地板到车厢内顶蓬的距离)不低于1750mm;相关设备设施应在车内固定,方便操作使用。

 

2、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车辆内部专用装置、设施的具体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生活设施固定方式;供排水系统布置;车辆配备的报警装置(烟雾、气体等)及应急逃生口位置等。

 

3、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内部装置照片和图纸。包括:车内专用装置设施布置简图、照片;车辆内部空间布置尺寸简图、车门尺寸标注简图。

 

二、实施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起,申报《公告》(第352批)的新产品应满足以上要求;

 

2、对于已《公告》的旅居车辆产品,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车辆信息的补充和整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