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海南省将发放首批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1.3

作者:
来源:
2021/09/06 11:00
浏览量:

2021年9月3日,海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明确:拟对第一批符合海南省奖励条件的17368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3603.4万元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的公示
琼工信汽车〔2021〕169号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1〕110号)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我省奖励条件的17368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3603.4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0898)65342974

 

邮编:570204

 

附件:附件-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明细表 - 简化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