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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征求2019年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地点意见

作者:
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2018/12/14 11:55
浏览量:

  12月10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征求《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拟对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征求意见,建设地点共涉及23个镇区(板芙镇/大涌镇/东凤镇/东区/东升镇/阜沙镇/港口镇/古镇镇/横栏镇/黄圃镇/火炬区/民众镇/南区/南头镇/三角镇/三乡镇/沙溪镇/神湾镇/石岐区/坦洲镇/五桂山/西区/小榄镇);11个类型(公园/机关单位/酒店/客运物流/其他/商场市场/文体场所/写字楼/学校/医院/住宅小区);211个充电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地点。

  

 

  

 

  以下是征求意见原文: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粤发改能电〔2016〕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8〕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2018年10-11月,我办向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2019年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地点,现汇总形成《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请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意见:

  一、逐一确认附件表格的每个地点是否已建有充电桩。若该地点已建充电桩,则不再纳入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范围。

  二、逐一确认附件表格的每个地点是否对社会开放,若不对社会开放或存在明显阻碍性因素,则不纳入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范围。

  三、逐一确认附件表格的每个地点是否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隐患,若存在相关情况,则不纳入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范围。

  四、如需对附件表格的地点进行调整或增减的,请参照表格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请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于12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我办。

  附件: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地点(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