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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储氢系统的两项国标修改后正式实施

作者:
来源:
2020/07/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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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7号中国国家标准,其中涉及两项氢能标准修改,分别是:《GB/T 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 》、《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两项标准修改内容均于2020年7月21日已开始实施。

 

涉及车载储氢系统的两项国标修改后正式实施,均将原范围中的工作压力不超过35MPa修改为70MPa。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GB/T6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将第1章范围中的“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作为燃料,在环境温度15 ℃时,工作压力不超过 35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在环境温度15℃时,车 载氢系统标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二、将4.26中的“管路保护垫应能抗震和消除热胀冷缩影响,管路弯曲时,其中心线曲率半径应不 小于管路外直径的5倍”修改为“管路保护垫应能抗震和消除热胀冷缩影响。管路弯曲时,应根据管路 弯曲变形等选用适当的中心线曲率半径,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GB/T 29126-20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将第1章范围中的“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作为燃料,环境温度15℃时,工作压力不超过35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在环境温度15 ℃时, 车载氢系统标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二、将6.1.1.5中“对于弯曲管路,测量其中心线曲率半径”修改为“对于弯曲管路,应检查管路弯曲 变形是否有明显伤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