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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示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车补助地方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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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0/07/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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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审核情况》(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常隆客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8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新能源汽车20737辆满足新能源汽车申报要求,涉及补助资金278634.1457万元。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情况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江苏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8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常隆客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20738辆,补助资金278641.4817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江苏省对上述8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上述8家企业20737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附:江苏省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