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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开始申报

作者:
来源:
2020/06/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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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开展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锂离子电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线上提交。

 

以下是通知原文: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0〕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开展第九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

 

请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将核实后的材料(纸质版四份和电子版一份)及核实意见于6月26日前报送省经信厅。

 

请光伏制造申报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 (pv.miit.gov.cn)同步完成在线申报工作。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同步完成在线申报工作。

 

二、组织已公告企业自查

 

已经进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开展2019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完成自查报告,并及时报送当地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将作为是否撤销其公告名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已公告企业认真填写。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将核实后的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份)及审核意见于6月26日前报送省经信厅。

 

请光伏制造公告企业将自查报告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线上提交,锂离子电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线上提交。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企业申报和企业自查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经信厅电子信息产业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通知及行业规范公告文件请在省经信厅通知公告栏网页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