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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作者:
来源:
2019/09/1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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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简称“技术标准”),修订后的技术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选址、充电设备的布置与标识、供配电系统、消防、通风排烟、施工与调试、专项竣工验收共10章。技术标准提出停车单元,停车单元与防火单元相比,引入了非停车位空间,大部分既有建筑改造只需增加部分防火隔墙,而不需要在车道上增加防火卷帘和防火分隔水幕,提高了可操作性,并且也能达到将火灾控制在停车单元内的效果。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充电设施的选址:

 

1、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电源、消防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应便于使用、管理、维护及车辆进出,应便于保障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2、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3、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易积水的场所;充电设备不宜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预防渗漏水和排水的措施或选用相应防护等级的设施。

 

4、充电设施不宜设在多尘、多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5、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充电设施不宜设在修车库内,当有需求时,可设置用于测试的充电设施。

 

7、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周围环境对噪声的要求。

 

8、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通信要求,宜选在有公用通信网络覆盖的区域。

 

9、充电设施的选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扑救的场所。

 

以下是通知原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发布《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

琼建规〔2019〕4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大队,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其他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推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织对原《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DBJ 46-041-2016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名称为《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正式发布,编号为DBJ 46—041—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DBJ 46-041-2016同时作废。

 

附件:《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 46—04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