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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加强入市载货车辆通行管理,经备案新能源车不受限制

作者:
来源:
2019/05/2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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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入市载货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为减少机动车排放对城市的污染,决定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但经备案的新能源车辆不受限行区域限制。

 

关于加强入市载货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精神,减少机动车排放对城市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8〕20号),省、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要求,决定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焦作加强入市载货车辆通行管理 备案新能源车不受限

 

(一)严格管控区域(红色区域)

 

1、解放路(果园路至焦东路段)以南、焦东路(解放路至丰收路段)以西、丰收路(焦东路至南通路段)以北、南通路(建设路至丰收路段)以东、建设路(南通路至果园路段)以南、果园路(建设路至解放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2、丰收路(山阳路至文汇路段)以南、文汇路(丰收路至龙源路段)以西、龙源路(山阳路至文汇路段)以北、山阳路(丰收路至龙源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3、神州路(怀府路至迎宾路段)以南、迎宾路(神州路至中纬路段)以西、中纬路(迎宾路至怀府路段)以北、怀府路(神州路至中纬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本区域内严格控制所有货运车辆通行。

 

(二)重点管控区域(黄色区域)

 

严格管控区域(红色区域)范围以外,北环路(普济路至山阳路段)以南、山阳路(北环路至南海路段)以西、南海路(山阳路至普济路段)以北、普济路(南海路至北环路段)以东的范围内道路(含以上道路)。本区域内所有货运车辆在办理通行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一般管控区域(蓝色区域)

 

严格管控区域(红色区域)和重点管控区域(黄色区域)以外,丰收路(普济路至中南路段)以北、中南路(丰收路至影视路段)以东、影视路(中南路至焦辉路段)以南、焦辉路(影视路至银河路段)以南、银河路(焦辉路至解放路段)、解放路(银河路至文昌路段)以北、文昌路(解放路至丰收路段)以西、丰收路(文昌路至中原路段)以北、中原路(丰收路至南洋路段)以西、 南洋路(中原路至迎宾路段)以北、迎宾路(南洋路至南海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

 

本区域内轻型货车可以在高峰期以外的时间内通行;其它载货汽车在办理通行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限制通行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各种载货汽车(皮卡车型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

 

三、限制通行时间:每天0:00——24:00

 

四、通行管理:确需在限制管控区域内通行的车辆,需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住建、城管等部门审核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备案,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五、军警车、应急救援车、紧急抢险车和经备案的新能源车辆不受限行区域限制

 

六、本通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原货车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