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批-燃料电池-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023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本批次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132家企业、402个新能源车型列入。
1、从产品类型看:乘用车73个;客车27个;专用车302个。
2、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348个(含乘用车60个,客车25个,专用车263个);插电式混合动力37个(含乘用车13个,专用车24个);燃料电池17个(含客车2个,专用车15个)。
以下是公告原文: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和《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doc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doc
4.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