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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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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2020/01/0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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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1个,《绍兴市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

推广概况:2018年绍兴市累计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026辆,折合标准车7294辆

基础设施:2018年绍兴市共建成专用站7座,分散桩474个,站桩数量稳步增长。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33座,分散式充电桩1957个

 

 

一、2018年主要工作

 

1、明确任务,落实推广工作主体责任

 

根据省推动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应用计划的通知》(浙汽办[2018]2号)的要求,2018年省下达给绍兴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为3500辆(标准车)。

 

为加快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绍兴市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达了全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将车辆推广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同时,绍兴市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写入节能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各地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热情,积极在多个领域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通过各方努力,2018年全市累计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026辆,折合标准车7294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出台政策,加强推广应用财政激励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省下达的任务计划,并参考其他城市的财政扶持政策,绍兴市制订出台了《绍兴市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对从绍兴市区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或单位用户,以及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企业进行财政补助,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按照补助办法,绍兴市对在市区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国家和地方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市场指导价的50%。此外,对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3、积极布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自2016年以来,绍兴市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33座,分散式充电桩1957个。其中2018年,全市共建成专用站7座,分散桩474个,站桩数量稳步增长。 

 

4、多方合作,探索多种商业推广模式

探索车辆推广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商业模式,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电动乘用车分时租赁示范应用。

 

如绍兴市上虞区舜畅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交通集团合作,开展主城区内公共租赁汽车成网服务,预计总投资1.1亿元人民币,分三年陆续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45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600个以上,投放新能源汽车600辆,逐步形成分布合理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体系和充电服务网络,

 

5、精准招商,加快相关产业优化发展

 

重抓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招引和推进,德升年产55000吨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及55000吨三元材料项目、电咖新能源汽车研发试生产及零部件基地项目先后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浙江美都海创锂电池材料产业链项目、帕瓦新能源再造4万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全兴精工年产100万套电控助力转向系统总成项目等5个重大项目列入省市县长工程;三花控股集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列入2018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绍兴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在柯桥建立REDS(智能移动空间)新能源汽车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总规划年产能20万辆。

 

二、存在的问题

 

1、国家政策变数较多

 

近几年来,国家层面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上一直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机制,每年都会出现较大的调整,这一方面加大了地方配套补助政策制订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使生产和销售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节奏上难以准确把握。

 

最近几年每到年底,各种政策调整的传言满天飞,企业为了规避风险,纷纷赶在年底前上牌。这种扎堆上牌的现象,无法反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真实情况,给推广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2、补助拨付流程拉长

 

自2016年起,国家对于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须在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后方能申报补助(现已调整为2万公里),这导致同一时间销售的车辆在补助申报和拨付上会出现较大的差异,这一规定导致2016年以来我市推广的大部分新能源汽车至今尚未取得补助,部分使用频率较低的车辆取得补助时间有可能会在2020年以后,这一方面导致销售企业资金大量积压,加大了经营的难度,另一方面也给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测算上带来了较大的困扰。

 

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新能源汽车的车辆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辅相成,即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经过几年的发展,绍兴市虽已初步形成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但从总体来看,一方面存在配套设施布点不均的问题,难以实现服务范围全覆盖,不少桩站使用率极低,另一方面充电桩数量也偏少,不足车辆数量的三分之一,充电难的问题仍然广泛存在。

 

此外,虽然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在《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但目前的城市规划中很少考虑此类配套设施,在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总体紧张的前提下,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问题落实难。

 

4、私人购买意愿不强

 

绍兴市至今已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主要以公交和物流车为主,私人购买的乘用车数量较少。以2018年为例,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26辆,其中个人购买的乘用车仅有808辆,占比为16.1%,表明绍兴市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还不高,购买意愿还有待加强。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新能源乘用车在品质和价格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契入点,价格便宜的车型品质上与传统车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整体质量性能稍好的车型价格上又比传统车高出一截,难以得到普通消费者的认可;另一方面,目前新能源汽车还没有得到足够的时间检验,消费者对其电池的耐用性、售后服务的保障等问题上还存在不少顾虑。

 

三、2019年工作思路

 

1、修订完善地方财政补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继续完善地方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2019年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办法,持续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2、持续推动各领域应用

 

继续在公共交通领域大力推动新能源车辆的应用,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分别达75%和50%以上。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选用合适的新能源车型,全年推广新能源汽车折合标准车3800辆以上。

 

3、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市场使用情况科学合理配置充电站和充电桩。采取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引进专业化运营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

 

4、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落户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发挥政策和市场双重驱动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实现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突破。同时,加强规划引导,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化水平。

 

四、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五、2018年12月底本地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桩)保有量统计

 

截至2018年12月底,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站保有量33座,充电桩1957个,其中慢充1566个,快充39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