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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

作者:
来源:
佛山市经信局
2018/06/22 10:54
浏览量:

  近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

  1、积极引进外市知名的纯电动、氢能源、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龙头引领。

  2、积极引进外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其它关键零部件企业,形成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配套企业集群。

  3、鼓励在佛山市工商注册并设立独立法人的现有燃油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含改装车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每开发一款新能源客车、货车、乘用车、专用车产品,在本政策颁布实施之后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完成100辆(其中专用车完成50辆)以上的销售后,分别给予乘用车100万元/款、客车、货车50万元/款、专用车40万元/款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佛山市现有的整车、汽配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产业链条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鼓励佛山市非汽车行业的企业实施跨界转型,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原文: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跨越发展和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受市政府指示,我局拟定了《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政策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15日